“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跑出中國創新加速度”,兩會期間,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的這些與“創新”關聯的話題在代表中引起共鳴。
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采購再被關注
記者在山東團采訪時,全國人大代表、浪潮集團董事長孫丕恕在談完政府采購云服務等話題后馬上向記者呼吁,“政府采購應出臺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的采購細則。”
他表示,重大技術裝備具有創新性、獨特性。目前,由于行業內很少有類似產品,在招標采購時經常面臨無法競爭、無法采購情況。這種情況影響了創新落地產品和技術。
全國人大代表、致公黨中央常委閆傲霜向大會提交了的建議中就包括政府采購應明確對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和新技術、新產品、新服務的支持方式。
對此,她提了三點具體建議,一是在招標過程中,充分考慮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的自主創新、節能環保因素,并視情況合理設置自主創新、節能環保評標的權重,其中在承擔科技項目中開展試點示范應用并取得認證認可的應視同為項目業績,且不得以無商業業績為由排斥該類設備參與投標、評標和中標。
二是建議細化招標采購評審政策,實行新技術新產品(服務)加分制度。例如:對于科技型中小企業,采用最低評標價法評標的項目,新技術新產品(服務)在評審時可對其投標價格給予一定幅度的價格扣除。采用綜合評分法評標的項目,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評審時在價格評標項中,在滿足基本技術條件的前提下,可對其給予價格評標總分值適當的加分;在技術評標項中,可對其給予技術評標總分值幅度不等的加分。采用性價比法評標的項目,參照綜合評分法評標的項目給予投標報價幅度不等的價格扣除,在技術評標項中增加相關評分因素。
三是建議研究細化建立新技術新產品(服務)采購流程。探索建立新技術新產品(服務)采購分級制度,在認定時,綜合考慮產品(服務)的技術、性能和使用等情況對產品(服務)成熟度進行分級評價并將評價結果公布,為采購方提供更加客觀與全面的信息,也可以作為保險公司承保時進行擔保風險推算的依據;探索建立針對采購人的風險免責機制與考核激勵機制;細化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訂購具體流程。
研究制定政府采購支持創新政策
據記者了解,去年兩會期間,屆時的全國人大代表倪濤曾提出了《關于運用市場機制、政府支持等多種手段,為國產首臺(套)裝備進入招投標采購平臺提供平等競爭機會的建議》。之后,財政部在經過調研了解情況后,給予了積極答復。
當時財政部具體答復如下:推廣使用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是當前我國裝備制造業轉型升級、向中高端邁進過程中的一個關鍵環節。近年來,在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積極推動下,重大技術裝備自主化取得了重要進展,但研發能力與制造強國相比仍存在不小差距,首臺(套)裝備推廣應用還面臨一些突出問題,一些企業對相關法律法規不配套問題也有反映。
關于招標采購支持首臺(套)裝備問題。根據《招標投標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招標人可以根據招標項目特點和需要,對潛在投標人提出資質和業績要求,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從規定本身看,并無限制國產首臺(套)裝備推廣使用的內容。在具體執行中,由于首臺(套)裝備尚未實際應用,有些企業為防范安全和后續追責風險,往往會通過直接指定外國品牌或特定專利、要求提供業績情況,以及設置其他可能不合理的條件,排斥或限制首臺(套)裝備參與投標。為解決這一問題,目前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制定支持首臺(套)裝備招標采購的具體措施。
關于政府采購支持首臺(套)裝備問題。由于《政府采購法》沒有涵蓋國有企業采購和以企業為實施主體的政府工程項目,政府采購首臺(套)裝備較少,支持作用有限。為了促進包括首臺(套)裝備在內的創新產品的研發和規模化應用,財政部正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整體部署,研究制定政府采購支持創新的相關政策,加大對創新產品和服務的采購力度。
目前,我國政府采購政策同各項經濟政策和社會事業發展的聯系越來越緊密,政策功能體系不斷健全,已探索并建立了強制采購節能產品和優先采購環保產品的基本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