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有網友發帖稱,在河北石家莊某快捷酒店發現針孔攝像頭,裝有16GB的內存卡,隨后報警。7月1日,記者從當地公安機關獲悉,警方已受理該案件,目前正在偵查中。涉事酒店回應媒體稱,拆開后發現確實是針孔攝像頭,已對客人賠禮道歉,并免除客人房費。“我們也是受害者,不知道有這個東西。打掃房間會擦拭所有地方,但畢竟它被裝在特別隱蔽的一個地方,跟電視的開關鍵放在一起。”
正如任何事物都具有兩面性一樣,針孔攝像頭在帶給人們記錄影像、監督發現違法行為、留存證據等方面便利的同時,也成了一些不法分子侵犯公民隱私、謀取不當利益的偷拍工具。現實生活中酒店、試衣間被曝光藏有針孔攝像頭進行偷拍的情況并非個例。而這種偷窺公民隱私的行為,也往往以涉事經營者向受害人道歉賠償作結,鮮見有對此追根溯源的徹查徹究。
如果以相關關鍵字在某電商平臺上檢索,人們不難發現有價格從幾十到幾百元不等的各種針孔攝像頭、微型攝像頭售賣。而在眾多買家的效果評價中,也不乏“清晰度很高,小巧方便,放在隱蔽的地方不容易被發現”等推薦之詞。正是由于針孔攝像頭的小型化、隱蔽化特點,以及銷售、購買上的“零門檻”,讓偷拍侵權有了防不勝防的巨大隱患。對此,曾有專家學者強烈呼吁,應該在生產、銷售針孔攝像頭的源頭加大監管和整治力度。
事實上,由于針孔攝像頭屬于竊視專用器材,我國早有立法對其在生產和銷售環節加以嚴格限制,除非獲得相關經營許可資質,未經國家有關部門特許而擅自生產、銷售屬于違法行為。我國刑法第283條規定了非法生產、銷售專用間諜器材、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第284條規定了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電子商務法也明確規定,不得銷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這顯然是從源頭上對非法生產、非法銷售、非法使用針孔攝像頭的行為進行規制。
但在現實生活中,由于缺乏從源頭上加強監管的具體措施,如限制出售對象、說明購買目的、對購買行為有明確和有效的相關備案等。讓法律法規中的禁令沒有發揮出應有的管控效果,網絡違規出售針孔攝像頭屢見不鮮。遏制商場、酒店等場所的攝像頭偷拍,不能僅止于“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的被動舉報,而應主動介入、事前監管、源頭控制。
比如,工商管理等部門對生產、銷售微型攝像設備的廠商要嚴查嚴管,切實加強資質管理、登記備案,并建立違法黑名單制度;同時監督商家對消費者的購買行為進行實名記錄,讓針孔攝像頭來有源去有蹤,確保其用于合法領域。執法部門應對非法生產、銷售竊聽、竊照專用器材活動依法嚴懲,切實提升違法成本;作為經營管理者,酒店、商家也應盡到管理責任,切實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