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浙江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今天向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介紹,從2019年預算年度起,浙江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規模從原9000萬元擴大至2億元,用于支持各縣市區文化產業發展。
經該省政府同意,浙江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采用競爭性分配,由省財政廳、省委宣傳部聯合組織實施,擇優選擇20個縣市區予以支持。省內文化產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不低于3%,預期未來三年文化產業增加值增速不低于12%的縣市區可以申報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
浙江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重點扶持全省范圍內有一定文化產業發展基礎、增長潛力大的縣(市、區),將用于支持文化產業發展平臺、文化產業公共服務平臺、國有文化企業重點改革任務和政府引導文化產業發展政策舉措等,文化特色小鎮、產業園區、創意街區孵化器,文化企業改制、兼并重組,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以及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優秀文藝作品,文化傳播促進文化“走出去”等都屬于專項資金的支持范圍。
根據浙江省文化產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設區市財政、宣傳部門負責所轄地區實施方案申報、初審工作,初審通過率不得多于所轄地區縣(市、區)總數的40%。省財政廳、省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專家評審,并根據評審結果擇優選取20個縣(市、區)給予扶持。評審結果將在省財政廳門戶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以三年為支持周期,支持周期結束后,對專項資金總體績效評價結果好的縣市區,繼續實施新一輪周期的支持。
浙江省財政廳要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必須??顚S茫瑔为毢怂悖魏尾块T、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本級財政預算。同時,對申報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申報資格,且下一輪周期不得再申報;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