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泰山文藝獎”簡介
山東省“泰山文藝獎”是 2007 年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宣傳部、省財政廳、省人事廳的親切關懷和大力支持下,由省委、省政府批準設立的全省文藝界最高規格的政府獎。其評選宗旨是激勵廣大文學藝術工作者圍繞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堅持“二為”方向、“雙百”方針和“三貼近”原則,按照思想性、藝術性和欣賞性相統一、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要求,積極開展文學藝術創作、生產和展演,推動出精品、出力作、出人才,為促進我省文藝事業發展貢獻新的力量。
山東省“泰山文藝獎”分為藝術作品獎、文學創作獎和藝術突出貢獻獎。其中藝術作品獎面向山東省內(包括中央、部隊駐魯單位)個人和集體創作、發表、制作、生產和演出的藝術作品成果,分設戲劇、音樂、曲藝、舞蹈、雜技、美術、書法、攝影、電影、電視、民間文藝、藝術理論研究等 12 個門類,共 173 個獎項,每年評選一次。藝術突出貢獻獎面向山東省內(包括中央、部隊駐魯單位)在藝術領域做出突出貢獻、藝術精湛、德高望重的年齡 60 周歲以上的老藝術家和社會知名、德藝雙馨、具有較大發展潛力的中青年藝術家,每三年評選一次,每次獎勵 13 名藝術家。
山東省“泰山文藝獎”由省委宣傳部、省文聯、省文化廳、省人事廳、省財政廳聯合表彰,評獎委員會代表省委、省政府向獲獎者頒發獲獎證書、證書副本和獎金?!疤┥轿乃嚜劇痹u獎委員會由省委宣傳部主要領導任評委會主任,省委宣傳部分管領導、省文聯、省文化廳、省廣電局、省人事廳和省財政廳的領導同志任副主任,文藝界各門類知名藝術家及省直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任委員,評委會辦公室設在省文聯。首屆“泰山文藝獎”評選于 2008 年 6 月至 9 月在濟南舉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