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8年前,那起引起社會轟動的北科大學生搶銀行案件嗎?這名學生黎某不僅服刑完畢,出獄復讀不滿一年,便以598分的成績再次考入全國重點大學。近日,他來到北京,親自把這個喜訊告訴當時審判該案的“法官媽媽”尚秀云。
“‘媽媽’,您看看我的錄取通知書。”黎某雙手捧著高校的錄取通知書,由于激動,他雙手顫抖著;尚秀云也泛著淚光,連道幾聲“好”。“我還記得您宣判后,真切地對我說:深深地為我感到惋惜?!?/div>
尚秀云也記得,當時這個案件定罪引起了極大爭議。最初,檢察院以涉嫌搶劫罪批準逮捕了黎某,后考慮其有劫持人質的行為,在提起公訴時,檢方將罪名改為了量刑相對較輕的綁架罪。但法院審理后認為,黎某的行為還是符合搶劫罪,并以此定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圖為黎某的肄業證書。
2009年7月12日中午,黎某把空瓶子裝滿水冒充硫酸,用蚊帳蒙面走進銀行,將一張恐嚇字條遞入取款窗口,“我的包里有一個復合雷管,足以將這里夷為平地,我需要10萬元,不要按報警鈕,否則……”圖為當時的案發現場。
銀行工作人員當即報警。黎某見狀,持水果刀先后挾持兩名客戶,向銀行索要10萬元現金。拿到錢后,他又以潑硫酸相威脅,阻止保安員抓捕。黎某被抓獲后,贓款全部追回。圖為黎某被捕。
圖為黎某父母。
另據北京日報報道,在辦案過程中,法官尚秀云得知黎某曾是品學兼優的學生,16歲便以全縣第一的成績考入北科大,但因患口吃和抑郁癥,無法適應大學生活,才產生了輕生的念頭,而他之所以搶劫銀行,是希望“死前”弄到一筆錢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